案例解析

一起有效辩护的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7年3月2017年11月期间赵某通过网上招聘的方式纠集某某等十余人驾车至河北保定、沧州、滨城区、沾化区、高青等地,通过向老年人散发邀请函免费查体领取小礼品获取老人的联系方式,以北京老龄委聘请301医院专家坐诊,举办公益性健康讲课为幌子,为前来听课的老人免费查体,再以老人身体患病需要治疗为由,向老人们推销药品(实为保健品)。由于老人们年事已高,大都身体患有部分疾病,十分在意自己的健康状况,面对北京大医院的专家坐诊,便放松了戒备心理,很多老年人不惜花费巨资购买所谓的救命药品而事实上,其购买的是每盒市场价格为70元左右的保健品,根本没有治疗疾病的疗效经过赵某等虚假宣传每盒保健品的销售价格为1000元至2000元不等。至案发,赵某等举办所谓公益讲座29场次,诈骗金额465065元,受害人多达几百人。

    二、辩护思路有效降低诈骗数额

    受赵某妻子吕某委托莫同所指派王延波、郭学敏律师为赵某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会见被告人,仔细查阅卷宗材料,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对案件形成初步辩护意见后,与赵某进行沟通确定庭审辩护思路一、对公诉机关指控赵某犯诈骗罪罪名不持异议;二、指控的犯罪数额465065元有误,力争降低犯罪数额。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超过45万元临界点实际量刑不会低于十年;三、有充分证据证实的诈骗数额在35万元左右,没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指控,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应认定为诈骗犯罪数额。如诈骗数额有效降低,赵某的刑期可降为十年以下;四、赵某自愿认罪其家属愿意筹款退赔,力争获得从轻处罚机会;五、赵某无前科,属于初犯偶犯,可从轻处罚如辩护观点被采纳赵某应该在十年之间量刑。

    三、诉讼经过

    2017年11月,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执行逮捕,2018年12月18日因病办理取保候审,2019年4月25日被收押

检察院以赵某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认为赵某等人多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老年人钱款465065元,数额巨大,建议在有期徒刑十二年以上量刑。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辩护律师辩护观点,对赵某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四、办案心得

    本案中赵某多次实施诈骗犯罪,犯罪地点分散,受骗人员众多,诈骗对象基本都是老年人。因被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都是现金支付,手中的处方笺、收据等证据也没保存好,有的已随手丢掉导致部分被骗数额无法获得有效证据支持。加之多数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即使发现上当受骗也不报警,甚至在警察向其调查核实时还担心被儿女发现不愿承认遭受了诈骗,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侦查机关能够收集的证据也不是很完整充分正是以上环节给辩护律师提供了辩护空间,通过查阅案件卷宗材料辩护律师以列成表格的形式,把指控的每一笔数额、有哪些证据支持等等都一一注明,成功剔除部分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的犯罪数额,经过开庭质证获得合议庭认可,将赵某等的诈骗数额降下来最终使赵某在较低处罚本案经过律师辩护最终获得成功,赵某争取到比较合理科学量刑。

                                       (山东莫同律师事务所王延波 郭学敏律师)